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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清网行动开始后超过9000名逃犯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1日11:49  南方都市报

  负重案潜逃13年、曾在《潜伏》中“潜伏”的演员吉思光,17年前在青海可可西里枪杀“环保卫士”索南达杰的韩牙哈羊,携款潜逃23年、在异地“变身”珠宝商并当上政协委员最终被抓……去年末今年初,有关逃犯落网的消息频仍,其中不乏身负重案并潜逃多年的要犯。这些都是公安部追逃专项行动———“清网”的成果。这场被称之为改革开放30年来最大规模的“全警动”、“全民动”行动,创造了1983年“严打”以来我国抓获在逃人员数量最多的纪录。史无前例之余,人们不禁要问,追逃成果真是如此炫目吗?我们身边还有多少逃犯?为什么还没被抓住?

  潜伏隐患

  32万名刑事案犯在逃

  所谓“清网”,“清”的就是网上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这是国内公安机关自2011年5月26日开始的一次网上追逃专项督查行动。从专业角度来说,“清网”属于督查行动,重在监督和检查,并非刑侦。

  开展这次“清网行动”的初衷不言而喻。近年来,尽管各级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工作机制没有停,追逃力度没有减,也抓获了一批在逃犯罪嫌疑人,但仍有大量在逃人员逍遥法外。参与此次行动的甘肃省纪委书记、督察长曹义鸿说,“‘清网’之前,全国有近32万名刑事案犯在逃。这些杀人、爆炸、抢劫、强奸、贩毒、拐卖人口的罪犯都潜伏在社会上。仅是其中2.6万的故意杀人在逃人员就是社会的大隐患。他们在逃窜过程中,没有身份,为求生存,势必引发新的犯罪。”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毛立新告诉记者,“去年之前,国内的逃犯数量确实太多了,仅网上注册的就有好几十万人。这一方面导致被害人的公正实现不了,另一方面也危害了社会的安全。并且逃犯数量是逐年增多的。尽管从2001年开始,公安部就已经建立网上追逃的集中行动,但收效甚微。尤其是逃犯一般都涉及跨地域,追逃就成了‘劳民伤财的事’,办案机关只能上网录入全国人员在逃系统,然后坐等,碰到了就抓,碰不到也没办法。”

  “清网行动”开始前,公安部领导定出的目标是:在2011年年底时,要比当年6月网上在逃人员数字下降30%,整个行动终结时,要下降50%以上。

  在“清网行动”的简报上,入选“2011年感动中国人物”的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曾批示这样一段话:“不顾一切,奋勇前进!”态度十分强硬。类似话语在整个行动进行的203天里,他批示了足足1311次,而行动简报发行了1831期。不仅如此,在行动中,他主持召开了10多次全国性调度会、领导小组会。公安部督察总局副局长王志刚回忆,在一次动员部署会上,刘金国对周围人感叹:“这么多在逃人员抓不回来,我们怎么能睡得着、坐得住?”

  于是,一场由副部级干部牵头狠抓的“追逃冲击波”开始席卷全国。对于这次行动的力度,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郑伟更是用“美国追捕本·拉登”来类比。一个月之后,全国网上在逃人员数量就下降了9%,公安机关抓获的逃犯人数上升了17%,超过9000名逃犯跑到当地公安机关自首。

  新年伊始,公安部督察总局副局长王志刚对媒体公布,“203天的行动之后,全国网上在逃人员总量下降了84%”。而据公安部数据统计,此次行动共抓获了公安部A级在逃人员16名,B级人员174名,督捕在逃人员201名,涉嫌故意杀人的1.2万名,潜逃10年以上的2.3万名,从77个国家和地区共抓获和劝返重大在逃人员900多名。在这些逃犯中,很多“来历不凡”:“山东毒王”于浩、“40亿惊天巨骗”王宝连、“北京-莫斯科国际列车系列抢劫案”主犯之一的宗立勇……

  据记者调查,全国“清网行动”中,广东公安抓获逃犯总量位居第一。为此,广东省公安微博群粉丝总数超过了3800万。由于大量在逃人员归案,各地带破积案超过4.5万起,成功化解3100万起信访案件,在付出22名民警牺牲、495名民警负伤代价的同时,“清网”成效显著。

  有效追逃

  机制常态化、从轻量刑

  无论是追逃,还是“清网”,在中国司法界和学术界都引起了一场大讨论。对于如何构筑百姓安全环境和法律效率体系,相关专家聚焦于“落实责任制”。有人举例说,“不管逃犯逃到哪,都必须和朋友、亲属之间存在一定范围的联系途径,如果每个逃犯都具体划归相关人员,专人抓住这个途径,长久地多方面搜集线索,对侦破案件很关键。反之,如果没有专人专项去细致地负责,公安机关根本掌握不了足够线索。”

  “全警动员”的超常规行动不可能年年打响,关键是将工作机制固定下来。贵州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崔亚东提出,要实现“清网追逃”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尽快建立完善追逃工作的长效机制和科技信息追逃合成作战机制。亦如毛立新所说:“专项行动永远没有平时重要。”

  另外,一些社会学家还提出了公正执法之余的从轻量刑问题,“敦促逃犯投案自首也很关键。特别是一些轻微犯罪的嫌疑人,比如打架、斗殴、致人轻伤等,本身就不会判处多重的刑罚。逃犯一跑很多年,本身就承受巨大心理负担,逃亡生活身心疲惫,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还是想回来的,从轻量刑就给他们提供了投案自首的条件。”

  安全的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需要有力度的“清网”和追逃,更需要科学、系统的“编网”、“筑巢”环境。一旦综合建设成型,追逃绝不仅仅是网上数量下降百分之几十的问题。安全的不是数字,而是人心。

  成功关键

  “信息化”和追逃责任制

  分析这次行动成功的主要原因,公安部督察总局副局长王志刚认为“信息化”居功至伟。所谓“信息化”主要有三个层面的手段,即信息化侦捕、信息化协同和信息化举报。

  首先,“警方采取信息化侦查和追逃手段,综合运用刑事侦查技术,如D N A、指纹、痕迹、声音录像技术等,技术侦查技术,如电信系统和网络系统的监控、社会资源管理系统的运用,就可以成功定位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辨识其真实的身份。”王志刚特别提及沈阳公安机关选调247名情报研判能手,运用超过60种情报追逃技战法的例子。其次则是信息化的协同作战,全国有近200万民警参与行动,涵盖了20多个警种和部门,并且综合运用了国际警务合作机制,发挥区域联动。另外,公安机关还开通举报电话、互联网信箱,对提供线索举报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当然也为举报人保密。

  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在《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发布时,其实有全国和地方两种版本。全国版本的《通告》要求逃犯自首时间限定在2011年12月1日,有些地方《通告》却限定在12月31日。自首时间和空间一再扩大,就是为了给在逃人员归案开启一扇更大的门。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肖承海对记者说,“‘清网’和以前追逃行动最大的不同就是形成一个经常性机制和常规化手段。”毛立新也认为,“这次公安部是下了大力度和决心的,关键在于明确了追逃责任制,给每个单位和地区制定具体指标。追逃由被动变成了主动。”

  追逃难点

  人口流动性大、社会管理机制漏洞、积案时间长

  “清网行动”告一段落,记者昨日在公安部官方网站上查询,依旧有A级通缉令逃犯18名、B级通缉令逃犯336名等一定数量的在逃人员尚在法网之外。

  对于未抓获的逃犯,王志刚称主要归因于我国人口流动的现状、社会管理机制不健全以及积案时间太长三大因素。现今中国人口流动性太大,尤其是“外出务工流”和“学生流”,每年春运和大型节假日造就了全球最大规模的“人群迁移”,“犯罪分子一旦作案,第一反应就是逃跑,目前四通八达的交通轨道设施建设,高铁、飞机、火车都给他们逃跑提供了便利。他们还会尝尽各种方式洗清自己的身份,如办理假身份证件、通过整形手术改变容貌,甚至用变性手术改变性别……”与之对应的则是社会管理机制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很多地方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部门和街道居委会很难对本地大量外来流动人口进行全部排查、未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尤其对杂乱的出租房屋和城乡接合部地区的管理。”再加上警方在利用信息化技术侦查和追逃方面的滞后性,导致很多逃犯逃窜时间超过10年,遗漏的证据痕迹几乎消失干净,令搜集新证据和固定旧证据遭遇不小的困难。

  毛立新对此很赞同,“逃犯在外地更名换姓、娶妻生子,他们有的经商,有的还入选政协委员,这就是我们日常治安管理工作的漏洞表现。”他认为,单靠办案机关一段时间解决一部分逃犯并非长久之策,追逃关键还是有赖于社会治安管理的基础方面。肖承海也表示,“现在的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越来越强、伪装手段也越来越高,这就对社会控制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人员流动是社会的一大趋势,是进步的表现,也是副作用的一种表征。”

  现实环境亦非一朝一夕可更改。面对媒体,王志刚还是规劝那些仍然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能早日投案自首,“警方会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法律的大门也将始终为你们敞开。”即便是对潜逃在外的人员,“我们会遵守相关的国际惯例,并按照中国的法律和规定来保护这些逃到国外的逃犯人权和他们的其他合法权益。”

  特约撰稿袁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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